摩托车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备受广大群众的青睐
但是部分摩托车驾驶人缺乏安全意识
上路行驶不遵守交通法规
给正常的交通环境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为深入贯彻落实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邯郸交巡警支队
针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重拳出击
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10月30日夜间,邯郸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东环路与和平路南200米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3时4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非机动车道向检查点驶来。
见驾乘两人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同时从驾驶人身上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晚上与朋友在一起喝了酒,感觉自己没事,然后抱着侥幸心理骑着摩托并载朋友一起回去,不料被执勤民警查获。
当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称自己并未取得驾驶证,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高某某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1000元、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罚款500元、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
邯郸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驾车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的挑衅,饮酒驾车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而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为了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