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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交巡警开出首张运输企业大额罚单

来源:邯郸交巡警编辑:保存2020-11-04 08: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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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日,邯郸市馆陶县华通运输公司未按企业监管要求落实好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被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这是邯郸交巡警支队对重点运输企业监管以来,开出金额最大的罚单。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运输企业隐患治理,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邯郸交巡警支队对照省交管总队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监督管理的执法指引》相关规定,强力推进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工作。

  10月30日上午,邯郸交巡警支队馆陶大队民警深入运输企业落实相关规定情况,发现馆陶县华通运输公司长期不履行企业安全职责,存在安全措施不到位,长期未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和教育、存在违法车辆较多等问题,大队专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该企业不予理睬。对于交管部门多次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该企业视而不见。

  历经三年时间,馆陶县华通运输公司不但不予整改,企业负责人对大队民警走访避而不见,同时不接电话、不见面、逃避监管,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对此,大队认定企业违法事实,固定相关证据,对该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经理口头传唤到执法场所进行询问。当事人对未按要求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长期不整改诸多问题的事实供认不讳。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规定,馆陶大队民警对该企业负责人郭某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万元罚款,并要求企业通知所属违法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对达到报废的车辆限期报废完毕。同时要求加强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车主和驾驶人按要求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和教育,消除各项隐患,切实落实好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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