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巡警渚河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与陵西大街交叉口开展夜间违法行为查处时,突然有辆车停靠在路边,一个白色的身影飞快的在眼前恍然而过。民警立即反应,这名驾驶人可能“有情况”。
驾驶人下车后一路跑向路边的中国银行,民警紧跟驾驶人,只见驾驶人躲在ATM机防护舱内的角落里,此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在寒冷的夜里竟然没穿裤子?这时驾驶人察觉自己“无处可逃”,对民警说:“让我先穿上裤子!”随即,民警将驾驶人带回车上,并询问驾驶人是否饮酒,驾驶人声称只是喝了一点点。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查出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72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人李某,武安人,32岁,当晚与朋友喝了点酒,家里有急事,心想这么晚了,肯定不会有查酒驾的,便抱着侥幸的心理上路了。不料,被民警查个正着。民警查询了李某的信息,发现李某今年4月25日在武安被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现在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李某进行了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的讲解,并依法对李某进行了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李某属于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面临驾驶证吊销及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