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市民张女士准备在位于联纺路的荣盛荣景园买一套房子,但是交了定金后,张女士却后悔了。
张女士说,今年九月初她在荣盛荣景园的销售中心,看到了一个心仪的楼盘,并在9月30号,参加了荣盛荣景园的购房意向登记活动。
张女士说,交完定金后,销售人员给张女士开了一张收据。第二天,张女士的丈夫就来到了荣盛荣景园,咨询付款的相关事宜,但是销售人员算好的最终房价,却比张女士之前算的一下多了10万元,销售人员解释说,这10万块钱是车位的钱。
双方虽然商量完退钱的事,但是钱却迟迟没有到账,期间张女士也多次联系荣盛荣景园销售中心询问,直到10月23号,销售人员联系了张女士,表示退款是可以的,不过需要张女士先把当时的收据交给到销售中心。
荣盛荣景园销售中心说,先交回收据,再给退钱。而张女士还是希望,退还收据后,荣盛荣景园销售中心能给自己出具一份签收说明。她始终担心交完收据后,空口无凭,买房的定金再打了水漂,现场双方各自不肯退让。随后记者再次进行了调解,双方共同协商后,张女士同意在保留退还收据视频之后,将收据交给荣盛荣景园的销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