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部分专委会委员召开专委会,审议《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称《条例(草案)》)。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负责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条例(草案)》立法情况的汇报,相关部门逐条解释了《条例(草案)》的法律依据及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参会委员就关心的条款和问题与相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探讨,并对丰富完善《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民法典》部分章节和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精神,并向专委会委员通报了城建环保委员会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征求大家的意见建议。(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