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交巡警支队开发区一大队在夜查行动中,发现一辆小车驾驶人涉嫌醉驾。2020年10月18日,邯郸交巡警支队开发区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夜间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D0****小型普通汽车沿中船路由东向西缓缓驶来,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例行检查时,在王某下车时,一股浓烈的酒气味儿扑面而来,随即,民警立即对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显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值得一提的是,民警带王某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时,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认并后悔,对民警说:“孩子明天早起上学,你能帮我送孩子吗?”因担心明天送不了孩子上学,王某一直不停请求民警帮助。
最后,经血液检测显示,驾驶员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18.0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