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成一滩烂泥还敢开车?
是的
日前
武安交警抖音号发布一段视频
交警在晚上查酒驾的时候
查获的这名驾驶人
被查时车内和身上酒气熏天
且其本人已经神志不清
对交警询问也没有反应
咱们的交警小哥哥
怒斥武安话版及时上线
尽管说了又说
强调了又强调
说起道理大家都懂
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以身试法
这不
下面就是咱们交警蜀黍
最近查获的一些酒驾案例
2020年9月17日22时
刘某驾驶车牌号冀DH***7的小型轿车在北环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检测仪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值为122.5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带刘某到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执法办案处,将进一步审理。
2020年9月26日22时30分
郝某驾驶车牌号冀D1***H的小型轿车在同安街与南环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检测仪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值为138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带郝某到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执法办案处,将进一步审理。
2020年9月28日22时30分
林某驾驶车牌号冀D8***P的小型轿车在同安街与南环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检测仪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值为222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带林某到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执法办案处,将进一步审理。
2020年10月5日21时30分
郭某驾驶车牌号冀DT***Z的小型轿车在北环路与中山大街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检测仪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值为181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带郭某到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执法办案处,将进一步审理。
2020年10月5日21时30分
马某驾驶车牌号冀D8***5的小型轿车在同安街与南环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查获,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检测仪检测,酒精呼气检测值为131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带马某到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执法办案处,将进一步审理。
关于酒驾你还需要知道的这些误区
误区一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
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
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最后小编为你解读下酒驾的成本
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
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附加成本,请重视!!
1
如果你醉驾留下刑事犯罪档案,子女可能和参军入伍无缘,因为你的犯罪档案会成为他们政审的障碍。
2
没有子女,也不能任性。安保、航空、报考军警校,你都会因醉驾记录受限。
3
你说自己有工作,不怕被拒,那也错了。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公务员,因醉驾判刑,公职和党籍只怕要“双开”了。如果不是公职人员,你因醉驾判刑,用人单位指不定就会把你“炒”了,那也很抱歉地告诉你,你没法得到经济补偿。
4
如果你醉驾留下刑事犯罪档案,子女可能和参军入伍无缘,因为你的犯罪档案会成为他们政审的障碍。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请广大驾驶人员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拒绝酒驾、醉驾
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