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省委网信办公布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名单,4个设区市12个县(市、区)榜上有名。邯郸市邱县、峰峰矿区入榜县(市、区)级试点城市。
据介绍,已入选的试点城市,要按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评价试行标准,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全力抓好创建工作。结合各自实际,选择优势方向先行突破,积极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长效运营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打造一批典型案例。
《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作为建设责任主体,需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按照要求,试点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惠民服务和城市运营管理,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应加强公共卫生健康和市民服务功能,考虑到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建设智慧公共卫生健康应急系统,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支撑能力。
据了解,对于试点城市,河北省将在明年省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试点批复一年后,省发改委、省委网信办将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两年后组织验收。
此外,未纳入试点名单的市、县(市、区),需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学习借鉴试点城市成熟经验,积极争创第二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记者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