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10时,交巡警邯山一大队办案组负责人李学峰接到群众报警:“其电动车在邯山区东信建材城楼下被盗”。接警后,李学峰立即带领队员贾璐洋、李威、杨喆赶往现场,发现丢失电车停放处系监控死角,被盗时间为深夜,四周光线极差,可供侦破的线索少之又少。为尽快破案,民警决定开始以案发现场为轴心向四周延伸进行走访摸排。15时20分,正在调查走访的办案民警再次接到群众报警:“农林路滏河桥东岸河里有一辆电动车,是否有人落水不详”,办案民警与滏阳公园警务站民警一起打捞了近二小时,打捞出电动车一辆,排除了有人落水的事实。民警发现打捞电动车颜色特征与失窃电动车有些相似,立即联系报警人,经报警人辨认正是其被盗电动车,但电车6块电瓶、车灯及价值1000元控制器已被人拆卸。
民警立刻调整侦办方向,对河岸周围展开视频侦查,发现:23日凌晨1时,两名分骑两辆电动车男子进入河东岸,其中一人所骑正是被盗电动车。凌晨2时05分,二人共乘一辆电动车从河岸沿滏河大街向北行,明显可见骑车男子脚下踩着东西。经循迹追踪,发现两名嫌疑人一人在通达街小区下车,另一人继续骑行至中华大街三建家属院附近消失踪迹。办案民警随即兵分两路,对两处小区进行细致摸排和蹲守布控,于24日15时20分、21时20分,在两个小区将嫌疑人(李某卿,29岁,河北邢台人),嫌疑人(赵建国,28岁,大名县人)一举抓获。
经审查,李某、赵某对共同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两人因网贷了一笔钱,到期后却无力偿还,一直被追偿,为了尽快还钱动了歪念。且自作聪明地认为将特征明显赃车抛到河内,再将电瓶、控制器等零部件一卖,警察肯定查不到。事发后两人悔恨不已,然而,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目前,此案已移交至渚河路派出所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