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晚9点40分,开发区一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赵辛线西沿村路段有一辆小轿车与一辆非机动车相撞,有人员撞到在地,小轿车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
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B2Y**3的小型轿车由南向北停在路中央,右前车保险盖被撞的严重变形,一辆电动车被撞倒。民警一靠近,便闻到小轿车驾驶员张某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一名50多岁的女子趴在地上晕过去,民警拨打120通知救护车,并通知该妇女的家属赶到现场,等医护人员赶来现场后将妇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据电动车驾驶人了解,事故发生时小轿车由南向北沿赵辛线行驶。由于小轿车驾驶人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速过快,视野变窄,视力和听力下降,视线模糊,驾驶车辆反应慢,双方躲闪不及,导致电动车驾驶员被撞到在地,电动车瞬间车身分离,女子受惯性被甩出去,并重重摔在地上,导致受伤。经抽血检验测验,鲁B2Y**3的小轿车车主张某某发生交通事故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6.25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