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我们听过租房的 租车的
甚至是租对象的
但你想过吗
你的私人“微信号”
也可以租出去
还能赚钱?
近日,复兴区公安分局彭家寨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出租微信号牟利,涉嫌帮助他人进行网络信息犯罪活动,该所所长石瑞杰立即进行侦查,全面收集相关证据,连续抓获涉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3名。
1
出租微信赚佣金?
2020年7月,嫌疑人王某在一些社交平台和短视频看到了一些出租、回收微信账号的广告,大致内容是日租金10-50元不等,王某想着自己微信账号闲置着也没用,能挣点闲钱何乐而不为?于是便将自己的微信账号出租给广告的发布者。
2
提供账号收利润
在尝到了一点甜头后,王某便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微信号,提供给他人使用,在明知道微信账号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但在利益的驱动下,却迷途不知返。
3
为贪小利付代价
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的活动轨迹,立即前往王某所在地点将其抓获。之后,民警经过串并线索,进一步扩大战果,先后又抓获两名采用相同方式将收取到的微信账号用于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法律链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