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邯郸涉县法院执行局首次在网上某拍卖平台以27860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了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茅台、五粮液、红酒、中华香烟、冬虫夏草香烟等名烟名酒。此次竞拍共有6人报名,4639次围观,司法“网拍”使执行财产处置、物品变现更加方便高效,有利于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被执行人闫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人李某借款200万元,经过诉讼程序,判决闫某应于2018年10月起偿还李某借款200万元及利息,但闫某一直未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涉县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发现闫某名下有两辆车,一辆宝马车,一辆大众迈腾。后经过执行干警多天蹲点摸排,追踪到了车辆具体位置,成功将两辆车扣押到法院,后迈腾车经过拍卖,价款偿还申请人,宝马车以物抵债给申请人。
在对两辆车进行物品地检查中发现,宝马车的后备箱里面有五粮液酒、茅台酒、漳牌酒、红酒共计六箱,还有阳光超市卡13张、燕窝2盒、中华香烟1盒、冬虫夏草香烟1条,经过核实,这些物品属于被执行人闫某的个人物品,法院决定将其打包拍卖。上述物品,经过两次拍卖后,最终以27860元成交,成交后价款将偿还给申请人李某,此次茅台酒等是涉县法院自网络拍卖以来,首次成交烟酒类物品。
涉县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将不断总结网络司法拍卖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扩大网络拍卖覆盖范围,依托网拍平台,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力度,不断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使执行财产处置、变现变得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