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致电邯报融媒体新闻热线,8月8日上午,他在中华大街与青年路交叉口一停车场,停车不到半个小时,停车场收费人员收费收了其4元钱,他觉得不合理。
关于李先生的反映,记者联系了市城管执法局停车管理办公室(下文简称“市停车办”)工作人员,一位姓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执行2018年收费标准,其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原核定标准执行,一、二、三类地区每次(20分钟至2小时内)停车费用分别为4元、3元、1元。
一类地区为:
东至滏东大街、南至陵园路、西至陵西大街、北至丛台路。小型车20分钟以内停车免费,白天每车两小时内收费4元,不足两小时按两小时计算;超过两小时的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最高不得超过15元。
二类地区为:
一类区域外东至世纪大街、南至学院路、西至建设大街、北至北仓路。小型车20分钟以内停车免费,白天每车两小时内收费3元,不足两小时按两小时计算;超过两小时的每增加半小时加收0.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最高不得超过10元。
三类地区为:
一、二类区域以外的范围。小型车20分钟以内停车免费,白天每车两小时内收费1元,不足两小时按两小时计算;超过两小时的每增加一小时加收0.5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最高不得超过3元。
工作人员表示,市民李先生停车在一类地区,并且停车时间超过了20分钟,收取其4元停车费是完全合理的,若其有疑问,可咨询市停车办热线3111150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进一步给李先生进行解释。
邯报融媒体记者 李治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