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文,对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家庭资格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明确要求,政府产权的保障房承租人不得转租、出借、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所承租的保障房如有违规行为被查实,将依法清退,收回房屋。
“我公司在对保障房动态巡查中发现,个别保障房的承租人将保障房转租、出借,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了相关政策法规。对此,公司已依据政策对违规家庭进行了严肃查处。”邯郸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秀红告诉记者,为杜绝此类情况发生,该公司根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144号等规定相关内容发布通告,明确对骗取保障房以及违规使用、转让保障房或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驳回其申请或责令其退还、退出,并将违规情况计入诚信档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城镇住房保障申请。
“如发现有人将保障房转租、出借、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的,欢迎市民及时向我公司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271113/3271072,还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邯郸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举报。”刘秀红说,“对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清退。”(记者冀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