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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女子醉驾连撞路边摊儿,被追刑责

来源:鸡泽交警编辑:保存2020-07-24 15: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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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鸡泽县一名女司机酒喝的烂醉如泥还开车,结果酿出事端,接连撞翻了路边几个摊位,自己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成了犯罪嫌疑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7月21日19时许,邯郸交巡警支队鸡泽大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来警情,在店上乡柏枝寺村有一名女司机醉酒开车把路边摊位给撞翻了。民警迅速出警。现场位于鸡泽县柏枝寺一村,当天该村庙会,一辆黑色的长安轿车连撞了路边几个摊位,物品、衣服散乱了一地,驾车的女司机30多岁,烂醉如泥,拒不配合民警们的工作。

  民警将其强制带回大队。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该女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9.9毫克/100毫升。远超80毫克/100毫升的标准,已经属于严重醉驾。如此高的酒精含量,民警都很少遇到。民警又将其带至县医院,依法采集了其血样。

  该女子祁某某,鸡泽县双塔镇某村人,1982年出生。目前,祁某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相关部门刑事立案,祁某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示:

  饮酒后驾驶与醉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不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驾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领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会被人民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考领驾驶证;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的,将会是人民法院量刑时的加重情节。

  (鸡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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