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财〔2018〕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大学新生入学。现将2020年贫困大学新生救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2020年7月20日—8月25日
二、救助范围:2020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复兴区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含社会考生)。
三、救助对象:
1.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5.烈士子女;
6.防贫监测对象;
7.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8.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
四、救助标准
按照上级相关单位文件精神执行,主要用于大学新生路费及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实行一次性救助。
五、申报程序
1.网上注册并填写申请表:
系统网址:http://dxxsjz.hee.gov.cn。
申请表到复兴区教体局204填写
2.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再次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个人的联系电话必填),填写《2020年河北省复兴区大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救助申请表》见附件,并携带此申请表及以下证件交至复兴区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204房间进行初审。
①提供扶贫手册(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烈士证)原件复印件,其它情况造成家庭贫困的学生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村、乡(镇)两级证明信];
②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学生父母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③户主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2020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⑤河北省招生考试网打印的高考成绩查询单;
⑥2020年河北省招生考试网打印的录取查询单(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⑦学生本人建设银行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六、审核程序
(一)初步审核。教育、扶贫、民政、残联、工会等救助部门对大学新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分类核查审核。
(二)复核公示。审核小组对上报的拟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联合审查或入户调查。审查无异议作为拟救助对象。工作小组将救助名单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正式纳入救助范围,不得重复申请,重复救助。
注:申报信息务必属实!
咨询电话:0310-3148026
复兴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