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预防降低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实现“减量控大”目标,7月5日,邯郸交巡警机动执勤一大队出动警力36人次,警用摩托车20辆,警用汽车3辆,集中开展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当晚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80起,不少酒驾司机纷纷落网,其中就有一位男子心存侥幸,企图以不提供个人信息的方式逃避处罚,然而在强有力的公安科技面前,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当晚23时25分右左,机动执勤一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在丛台西路与百花大街交叉口设卡检查,一辆车牌号为冀DJ**09的白色SUV沿丛台西路由东向接受西驶来,行驶路线有些飘忽不定,执勤民警立即对其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8.3mg/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开具了强制措施票据。值得一提的是,查处过程中,这位驾驶人虽然嘴上说着配合,始终不向民警提供自己姓名,幼稚地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处罚。当民警通过公安警务通巡控人脸识别系统查询到其个人信息时,在自己的照片面前,闫某终于接受了现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应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温馨提醒:
邯郸交巡警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坚持向科技要警力,用科技强警力,不断提高基层民警科技强警实战能力。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只要违法行为在,人民警察就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做合格交通参与者。
(邯郸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