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0日,因为认为老板少给自己工资,在饭店打工的袁某南心生怨气,酒后突发奇想,将老板带至坟地进行抢走1200元。
原来,家在邯郸市某县的袁某南一直在闫某生的饭店后厨工作,因为认为老板拖欠自己工资,双方多次沟通并未达成一致,袁某南便辞了职,5月30日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的袁某南越想越气不过,便约上朋友刁某、赵某望、张某鹏,电话将闫某生约至邯郸市美的城东门,后带至某村一处坟地,四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闫某生给了四人1200元现金。
受害人报警后,邯山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马上展开侦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处所,6月1日,成功将袁某南、刁某、赵某望抓获,随后,犯罪嫌疑人张某鹏于6月8日投案自首。
目前,四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邯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