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离开市区应该没事了,快到家了就让代驾走了。”
男子酒后怀着侥幸心理亲自开车回家,不料正巧被查到,这下代驾的钱省了,却用来买了“教训”。
7月7日凌晨,邯郸市防控大队马庄警务站民警在107国道张庄村口南侧路西执勤,一辆轿车见到前方民警设卡检查时突然转弯向通往机场路的地道桥方向行驶而去。该驾驶人的行为异常,民警看到后马上驾驶警车上前拦截,车辆停车后民警第一时间示意车主熄火接受检查,经检测,酒精测试仪立即有了反应显示该驾驶人喝酒了,随即民警将驾驶人带上警车返回值勤岗亭做进一步检测。
到岗亭后,驾驶人一下车就开始不停的打电话、套近乎。殊不知,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民警的人性化执法也不会用在这件事上,只有积极配合,接受处罚,决不再犯才是“正确态度”。最后,经过酒精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9.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将对其进行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法律链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邯郸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