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拥堵及事故的发生,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提升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结合道路交通实际,现将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整体公示告知如下:
超速设备类
一、京深线494公里+700米处(107国道木鼻桥)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测速方式为单点测速。
二、京深线542公里+100米处(107杜村)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测速方式为单点测速。
三、成峰路28公里(成峰路白村)至成峰路32公里+300米(成峰路林坦)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测速方式为区间测速同时实施单点测速。
四、机场路西郝村口南400米至机场路台城乡路口南600米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80KM,测速方式为区间测速同时实施单点测速。
五、成峰路21公里+400米(辛庄营鱼头王)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测速方式为单点测速。
六、成峰路19公里+200米(成峰路南豆公)至成峰路16公里+100米(成峰路郭小屯)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测速方式为区间测速同时实施单点测速。
七、成峰路磁西路南100米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测速方式为单点测速
八、中华大街中南村至中华大街中北村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测速方式为区间测速同时实施单点测速。
九、中华大街王庄村口至中华大街吴庄村口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测速方式为区间测速同时实施单点测速。
电子警察设备类
一、107国道马头电厂路口
二、107国道与成峰路口
三、机场路台城路口
四、成峰路与新兴大街路口
五、成峰路与创业大道路口
六、成峰路杏园路口
七、中华成峰路口
八、马峰路与霸王渠路交叉路口
九、中华大街高臾路口
以上路段全程实施电子监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内容、对超速、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故意遮挡机场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等违法行为,将被拍照记录处理。
邯郸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冀南新区大队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