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邯郸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刘海江、邰宗碧、申国鹏、贾尧在滏河大街与丛台路交叉口开展日常工作执勤。突然咣当一声响,民警立即查看周边情况,发现在路口的西边左转车道有一名女子被撞倒,民警立即跑过去。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滩血迹,于是民警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询问该女子受伤情况,随后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
经了解,该女子驾驶电动车沿丛台路南侧由东向西逆行闯红灯,行至机动车左转车道时,被一辆左转的小型汽车加速抢灯时把该女子连同电动车撞倒在地,女子倒地后,电动车由于惯性滑出一米多远,东西散落一地。而轿车驾驶人称当时没看到女子,自己左转时绿灯闪烁想加速通过,这才撞倒了人。
120赶到现场后,医护人员初步判定电动车驾驶人是脚踝以上骨折,在为伤者包扎后同民警一起将伤者抬上救护车。最终,该女子因驾驶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行驶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因左转抢灯行驶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邯郸交巡警提示:行经路口须按交通信号通行,宁等三分,不争一秒,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我们呼吁广大驾驶人,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骑电动车出行,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邯郸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