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本是一种危险的行为,但是这位醉酒驾车的驾驶人,面对处罚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甚至还在警车上睡了一觉。
5月28日下午三点左右,交巡警渚河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与东环桥下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车牌为冀DX***Y的白色吉利牌轿车突然停在了治理点200米外的地方,民警看见立马上前查看情况。
走近后民警闻到驶人身上有很大的酒气,眼神都有些迷茫了。民警请驾驶人下车配合检查,驾驶人晃悠着自己的身躯,笑眯眯的对民警说道:”自己人,都是自己人。“民警扶着驾驶人来到警车上,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竟吹出高达167mg/100ml的数值。
随后,民警带驾驶人去医院抽血,进行详细的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抽血的途中整个人还晕晕乎乎,眼皮一直往下垂,睁不开双眼。等抽完血以后民警带驾驶人去车上等结果,没想到两分钟的时间,就听见鼾声,这竟然是驾驶人在打呼噜!任由民警怎样呼唤都没有反应。
待驾驶人酒醒后了解,驾驶人姓韩,曲周县人,中午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喝了点酒,促进促进感情,自己也没想到竟然被民警查到。韩某还说,只要自己保持清醒,开开车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经检测,韩某说最终结果为134.02mg/100ml,属于醉驾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韩某进行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的讲解和数值的定义,韩某对自己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万分忏悔。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韩某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并移交至丛台区刑警队作进一步处理。
曝 光 台
1、2020年5月23日,郑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冀DME***摩托车行驶至人民路滏东大街交叉口时,被民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结果:驾驶证计12分,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
2、2020年6月1日,张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冀DR8***小型汽车行驶至中华大街丛台路交叉口时,被民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结果:驾驶证计12分,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