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已开展2020年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管理工作,凡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名录》)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将于2020年8月底前依法领证或登记。
据了解,全市列入国家《2019年名录》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凡未持有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的,都应申领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可根据《2019年名录》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所属行业类别查看所属管理类别。属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属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用申领排污许可证,只需登录信息平台完成登记即可。列入《2019年名录》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8月底前依法领证或登记。
纳入申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信息。逾期不办理且继续生产的,视为无证排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