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抽根烟抽根烟。”“我们全程都有录像,请您规范您的行为举止。”“不碍事,这儿录不到,来一根吧哥。”面前这位酒驾的小伙子试图和拦住他的交巡警套近乎,在他看来,一根烟好像可以为他的错误买单。
5月11日,邯郸市交巡警渚河大队民警在人民路和陵西大街口执勤,发现一辆冀DBXXX9白色SUV车辆行迹可疑,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这辆车竟变更三车道往路边停靠,最终停在了人民路南侧中国银行的停车场。
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检查,一股浓郁的酒精味扑鼻而来。民警先是询问了驾驶人是否饮酒,又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不料驾驶人声称自己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该车辆是后座这位大哥的。就在民警还未开口进行下一步询问时,驾驶人已经按耐不住,对民警一通解释:“车上的他们都喝酒了,所以让我开车呢,你看我要是喝酒了,能把车停这么正?我停这儿是因为我兄弟到这儿就下车呢,他得去上班,停这儿最合适了,来来来,抽根烟抽根烟······”
面前这位小伙子看见民警并不吃他这一套,赶忙又说自己有工作要忙得赶紧走了。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吹出30mg/ml的数值,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此时车上的另外一位男士却说,都没超过80mg/ml,哪里算的上酒驾?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酒驾相关知识的告知普及,当体内含有酒精20mg~79mg就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过80mg就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当事人王某某年仅20岁,还是一名学生,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于5月10日晚喝酒到凌晨,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最终,民警对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并暂扣车辆;酒后驾车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邯郸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