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如今已成为消费者购物的重要途径,但一些假冒伪劣商品也混杂其中,消费者难以辨别。在此次发布的袁某等人生产、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被告人袁某使用本人及他人身份信息在某电商平台注册经营9家网络店铺,与郭某甲、丁某合伙经营3家网络店铺,假冒伪劣化肥至河南、江西等10余个省份。袁某还向他人经营的网络店铺和微信客户假冒伪劣化肥,金额共计778万余元。在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推动下,袁某等人被依法惩治。
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检察机关针对涉案人员众多、生产和窝点横跨多省市的“产供销”全链条犯罪案件,引导公安机关追查上下游犯罪,深挖源头,实现全链条全覆盖打击。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2023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假冒伪劣商品犯罪8503件14560人,起诉18777件38936人。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634件177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645件2879人。
据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最高检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从严打击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