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载明,故意杀人犯张科,男,1989年12月20日出生于重庆市南川区,小学文化,农民。
2019年上半年,张科在互联网上结识了女主播姬某某,姬某某经常以各种借口向张科索要钱财。张科为给付姬某某钱财及偿还所欠债务,产生将其子张某某(被害人,殁年10岁)杀害后伪造在矿场区意外坠亡,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和矿业公司赔偿金之念。同年12月21日22时许,张科将张某某骗至重庆渝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红峰村矿场区的围墙外,双手捂压张某某口鼻致其窒息死亡。而后,张科将张某某尸体搬至矿场区围墙外推下崖壁,制造张某某意外坠亡假象。22日上午,张科找到张某某尸体后报警称张某某坠亡。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张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张科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复核,已核准了罪犯张科的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遵令,于2022年7月27日将罪犯张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