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1834例,其中吉林市1210例、长春市595例、四平市26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2例、松原市1例;
福建113例,其中泉州市111例、福州市1例、厦门市1例;
广东74例,其中深圳市69例、东莞市4例、珠海市1例;
天津61例,其中武清区27例、西青区17例、南开区4例、河东区3例、津南区3例、滨海新区3例、红桥区2例、河北区1例、宝坻区1例;
山东61例,其中滨州市31例、青岛市20例、德州市4例、临沂市3例、烟台市2例、淄博市1例;
上海57例,其中浦东新区25例、徐汇区8例、黄浦区7例、宝山区5例、嘉定区5例、闵行区4例、静安区1例、普陀区1例、虹口区1例;
辽宁46例,其中营口市29例、大连市13例、沈阳市4例;
陕西33例,其中宝鸡市20例、铜川市5例、西安市4例、汉中市4例;
河北24例,均在廊坊市;
黑龙江16例,均在哈尔滨市;
甘肃16例,其中兰州市15例、兰州新区1例;
浙江13例,其中衢州市9例、嘉兴市3例、舟山市1例;
重庆10例,其中沙坪坝区9例、巴南区1例;
北京7例,其中东城区2例、西城区2例、朝阳区2例、丰台区1例;
内蒙古7例,其中通辽市4例、呼和浩特市3例;
云南5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江苏4例,其中常州市2例、连云港市1例、宿迁市1例;
江西2例,均在南昌市;
湖南2例,其中长沙市1例、岳阳市1例;
广西2例,其中南宁市1例、桂林市1例;
河南1例,在洛阳市。
含2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福建6例,天津5例,内蒙古3例,山东3例,广东3例,浙江2例,云南1例,甘肃1例)。
△吉林省舒兰市市民进行核酸检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42例,分布详情如下:
吉林792例,其中吉林市774例、四平市11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7例;
上海203例,其中闵行区79例、嘉定区30例、徐汇区27例、黄浦区12例、浦东新区11例、松江区10例、宝山区9例、普陀区6例、虹口区6例、静安区3例、崇明区3例、杨浦区2例、奉贤区2例、长宁区1例、金山区1例、青浦区1例;
河北193例,其中廊坊市185例、沧州市8例;
山东162例,其中滨州市91例、威海市34例、淄博市16例、潍坊市7例、青岛市5例、聊城市5例、德州市3例、烟台市1例;
福建83例,其中泉州市81例、福州市1例、莆田市1例;
辽宁79例,其中营口市42例、大连市25例、沈阳市12例;
广东61例,其中深圳市36例、东莞市25例;
江苏47例,其中常州市22例、连云港市14例、南京市8例、苏州市2例、镇江市1例;
黑龙江35例,均在哈尔滨市;
云南25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4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
广西20例,其中钦州市10例、崇左市5例、防城港市2例、百色市2例、北海市1例;
浙江10例,均在衢州市;
甘肃10例,均在兰州市;
重庆6例,其中永川区3例、沙坪坝区1例、巴南区1例、江津区1例;
江西5例,其中南昌市4例、九江市1例;
安徽4例,其中铜陵市3例、马鞍山市1例;
内蒙古3例,其中呼和浩特市2例、通辽市1例;
天津2例,其中东丽区1例、武清区1例;
北京1例,在东城区;
四川1例,在成都市。
△山东烟台“火眼”实验室建设完成,每日最高可检测60万人次。
● 北京
北京此次疫情出现一起因聚餐而引发的聚集性感染。一名感染者自述于7日出现发热症状,未就诊。10日与其他4名感染者一行5人前往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丙43号榆乐轩烤鸭店就餐。截至目前,一行5人全部确诊,并导致3名餐厅服务员感染。
北京市卫健委提醒,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活动尽可能简短并注意开窗通风。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或于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以及儿童、孕妇、老人、慢性病患者,不建议参加聚会聚餐。
● 广东
据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称,18日起,深圳已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的盐田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公交、地铁恢复运行。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