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大通湖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发现,有人在大通湖区千山红镇非法持枪狩猎。经过连续一周的缜密侦查,12月28日晚10时许,民警在千山红镇大莲湖村一处竹林中,将猎杀野生保护动物后准备驾车逃离的两名嫌疑男子抓获,当场在车内查获野生保护动物死体92只、气枪1支、强光灯1台、手电筒1只、编织袋1个。
经鉴定,此次缴获的野生保护动物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银喉长尾山雀3只、白头鹎2只、珠颈斑鸠1只、灰椋鸟1只、树麻雀85只。同时,白头鹎、珠颈斑鸠、树麻雀还是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夏某交代,他们为满足口腹之欲,抱着侥幸心理在千山红镇非法持枪狩猎,肆意杀害野生保护动物。12月31日,民警将缴获的92只野生保护动物死体带至野外作深埋无害化处理。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夏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总台记者 赵喜 武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