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五年才退休,如果现在案发被辞退,我起码少赚46万元,你得把这笔钱补给我……”回忆起向“黄牛”程某某索要“补偿费”的荒唐行为,江苏省涟水县车管所原辅警于红英羞愧难当,“没想到自己为了钱竟‘魔怔’到这种地步,多么疯狂、可笑。”11月9日,于红英因涉嫌严重违法犯罪被涟水县监委移送司法机关。
于红英曾在涟水县车管所工作20余年,由于工作严谨细致、待人和善,在领导同事中口碑较好。2019年6月,她正式接管机动车年审档案归档业务。此时,正值公安部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车检、驾考、号牌管理等系列交管改革,程某某很快从“摩托车可全国通检和六年免检”这一政策中嗅到了“商机”。他找到负责摩托车年审工作的“把关人”于红英,以“每归档一次提成30元”的条件与其谈起了异地摩托车违规年审的“生意”。
“我根本就没有想答应他,他就找我同事当说客,还说就算我不帮他,其他人也会帮,提成还会被其他人拿走……”于红英说。眼看身边的同事买车的买车、买房的买房,她的心态逐渐失衡,觉得别人拿了自己不拿就是“吃亏”。所以,当程某某再次“登门造访”,二人“一拍即合”,说干就干。
按照规定,6年以内的摩托车经现场申请并录入相关材料即可归档,6年以上的摩托车必须上线检测并外检合格后,录入相关材料才能归档,但只要是程某某代理的“业务”,不管合不合格、有没有材料于红英都照常归档。“于红英是程某某垄断异地摩托车年审‘产业链’中的关键一环。”办案人员说。
“第一个月我办了不到80辆,收了两千三百多块钱。”回忆起赚的“第一笔钱”,于红英记忆犹新,“点一下鼠标,一天的伙食费就解决了,再点一下,油费也解决了……”看着微信钱包里不断增长的数字,她在不知不觉中越陷越深。
据查,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于红英通过微信收受程某某32万余元。
2020年10月起,程某某的“业务量”猛增,每月代理的年审摩托车近4000辆。为避免留下证据、东窗事发,在程某某的再三提议下,于红英同意以现金方式“结账”。
“办理车辆最多的一个月,于红英共违规办理了7150辆摩托车年审归档手续,收到现金21万余元。”办案人员说。
但于红英唯恐收到假钞,每次收到钱,她都会立即到熟悉的超市、美容院将现金转兑到微信账户中,只有看到实实在在的数字,她才能安心离去。
今年5月,因省、市公安部门通报涟水县摩托车年审数据异常,于红英被调离原岗位。想到自己的“财路”就此断送,深陷贪欲漩涡无法自拔的于红英上演了要求程某某“补偿”其46万元的荒诞一幕。
10月15日,于红英因涉嫌严重违法被涟水县监委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2019年7月至今年4月,经于红英违规归档年审材料的外地摩托车达33400余辆,涉及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于红英从中收取好处费共计91.97万元。
“我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变得愈加贪婪,自此一发不可收拾,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但让自己身陷囹圄,还给公安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损害,真是后悔莫及……”在留置点,于红英痛哭流涕道。
“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倒查责任,及时堵塞执法管理漏洞,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县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缔相关以违规方式通过年审的车辆的道路行驶资格。同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回访谈话等形式,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涟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本报通讯员 徐璐 冷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