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进展情况:
2021年8月17日8时50分许,黄某林、黄某山和黄某娥三人到汉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科参加其母亲吴某萍与周某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在等待周某期间,黄某林因对方未按约定时间前来参加调解,质疑交通事故处理存在问题,与接待警员发生争执。在场警员认为黄某林的行为扰乱了单位正常办公秩序,遂对黄某林进行控制。随后,汉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此事受案调查。
8月18日,经汉阴县公安局督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4名涉事民辅警停止执行职务。汉阴县纪委监委、汉阴县委政法委已介入调查,根据调查事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汉阴公安”微信公众号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