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晟景项目的部分建筑,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违反《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被江川区、澄江市政府多次责令停工、整改,先后3次拆除了部分建筑,拆除总面积为5649平方米。今年5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九龙晟景项目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坚决整改到位。
为妥善解决九龙晟景项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澄江市政府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尽最大努力维护善意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于2021年5月20日启动整改工作,向社会发布了关于3栋建筑整改工作的通告,对3栋建筑进行了立案调查,制定公布了《3栋建筑整体拆除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发布了《关于3栋建筑债权申报公告》,向玉溪市江川区林大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澄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了全面彻底整改九龙晟景项目问题,保护好抚仙湖,澄江市政府决定5起正式启动九龙晟景项目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的3栋建筑整体拆除工作。
抚仙湖作为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蓄水量206.2亿立方米,流域面积674.6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16.6平方公里,湖岸线长100.8公里,是中国蓄水量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