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校5月31日(星期一)开始全面复学复课。
2、民办培训学校和幼儿园需提交申请,待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教育组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学复课。
3、各学校要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等相关要求,持续做好体温监测、日常管理、通风消杀、环境整治等工作,要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地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复学复课平稳有序。
4、各学校要在复学复课前对教室、功能教室、宿舍、厨房、厕所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消杀工作,为复学创造一个清洁、干净、卫生、安全的环境。
5、各学校要上好复学复课第一堂课,抓好思想教育,持续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6、学生及教职员工要服从学校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助推复学复课。
(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