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等重大问题。一直以来,药价虚高是群众长期反映的“顽疾”。短短4天,三个监管部门频频出手,动真格了!
4月15日,扬子江药业被处罚款7.64亿元震动医药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
扬子江药业上述行为违反反垄断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7.64亿元。无独有偶,财政部12日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对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步长制药等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医保局公布某医药类上市公司的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存在给予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数额较大,按照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制度,将该企业在浙江省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并暂停该企业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挂网交易。
专家表示,这些部门已经加强联动,就明确告诉你(医药企业),若再采用不合理的手段竞争,政府已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予以打击了。通过医药代表搞回扣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对企业而言,要合理竞争、合法竞争,坚守企业发展底线,加强自律,公开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