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4日电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8月13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称,根据近期旅游旺季“网红公路”游客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各观赏性公路所在地交通部门已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屡屡出现,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道路安全隐患频现的实际,在“网红公路”安排警力进行常态化巡逻,并专门设置道路交通警示牌,对违规停车拍照者予以重罚。
通知提到,近期,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海西州315国道“南八仙波浪公路”、海东“扎碾公路”、互助北山“十二盘”等最美“网红公路”吸引了大量游客驻足公路拍照,此行为存在巨大的旅游安全隐患,且这些公路均是交通要道,不属于旅游专用道路,过往车辆尤其重型货车较多且车速较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适合作为旅游拍照点。
通知要求,全力保障安全,旅游行程严禁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和环节。各市州文化旅游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要求旅行社必须合理选择、考察、设置旅游安全线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确旅游安全的红线和底线,要以保障旅游安全为旅游行程的核心,严禁在观赏性公路安排和设置驻足拍照等旅游项目和环节。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严禁示意司机随意在“网红公路”停车,让游客驻足拍照,做好游客对“网红公路”安全的正面引导及说明工作。通过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切实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避免游客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通知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对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各市州文化旅游局要督导旅行社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旅行社旅游线路和旅游交通安全自查自纠,出团前严格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行程,行程中禁止一切包含“网红公路”等危险路段拍照的项目。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培训,行前要求带团导游人员不得擅自把“网红公路”介绍给游客,并带领游客前往拍照。导游人员要充分落实安全提醒职责,在旅游途中督促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规,安全、文明行车,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规范道路监管,配合做好“网红公路”管理。根据近期旅游旺季“网红公路”游客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各观赏性公路所在地交通部门已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屡屡出现,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道路安全隐患频现的实际,在“网红公路”安排警力进行常态化巡逻,并专门设置道路交通警示牌,对违规停车拍照者予以重罚。各市州文化旅游管理局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网红公路”的安全工作,重点对组织违法违规停车拍照的旅行社和旅游团队信息进行核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组团旅行社、带团导游存在的危害游客安全行为视为扰乱旅游市场行为予以严查,确保旅行社组织的各类旅游团队不在“网红公路”停车驻留拍照。
通知明确,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游客安全旅游和文明旅游意识。各市州文化旅游局要督导旅行社加强旅游交通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导游人员、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要求各旅行社不得将公路拍照作为旅游产品及吸引游客的“宣传卖点”,旅行社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和各类媒体平台广泛、深入地开展旅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大各类“网红公路”拍照安全事故的宣传,严格落实行车安全提示及安全乘车宣传片播放制度,不断提升广大游客的旅游交通安全意识,安全文明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