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行窃未果再次入室报复致2死1重伤
两次报警为何仍未阻止惨案发生
8月8日凌晨7时许,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命案,康敏(化名)的父母被人入室杀害,外甥受重伤。家中监控显示,犯罪嫌疑人是隔壁村的曾春亮。此人并不是第一次进入康家,7月22日,康家人在家中三楼发现过曾春亮,当时还曾被其威胁如果报警就杀人。此后康家人两次报警,也未抓到嫌疑人。凶案发生后,康家人再次报警,目前嫌疑人仍在逃。
监控显示,8日清晨7时许,嫌犯曾春亮手拿锤子进入受害人家并上楼。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刘云鹤
30多个亲戚在家
仍觉得害怕
“现在家里有30多个亲戚守着,每人拿着一根棍子,生怕嫌疑人再来报复。”被害夫妇的女儿康敏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白天不管男女,大家都在值守,晚上由男士值班,三四个人一组,两班倒。
除此之外,康家的外围也有警察和政府人员值守,尽管如此,康敏和家人仍然觉得不踏实,晚上进院里的厨房,都是三四个人一起才敢去。
7月22日清晨6时许,康敏的母亲去家中三楼打扫卫生时,看到一名陌生男子躺在三楼卧室的地板上。男子被发现后拿起螺丝刀抵住老人的喉咙,让她不要出声。母亲奋力反抗叫喊,康敏的大哥在二楼听到声音后跑上三楼,与男子展开搏斗。该男子将康敏的哥哥捅伤之后离开。
康敏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男子在逃跑前曾威胁家人不许报警,如果报警就杀全家,后来家人因为害怕选择报警。
8月8日早晨7时许,该男子再次潜入康家,将康敏的父母杀害,其外甥遭受重伤。
凶案发生时
只有三人在家
第一次报警之后,康家人也提高了安全意识,在家中装了监控,但没想到悲剧还是发生了。
案发时,家中后门的监控已经被嫌疑人破坏掉,没有拍到嫌疑人是如何进入家中以及作案后是如何逃窜的。从屋内的监控可以看到,案发时间在8月8日早晨7时许,嫌疑人拿着锤子上楼后,传出锤子敲击的声音。
现场监控照片显示,曾春亮脖子上挂一条毛巾,身穿浅色T恤、深色长裤,左手戴黑色手套,右手持一把锤子和一把疑似尖刀的条形状物件上楼。
康敏讲述,案发时只有父母和外甥在家,其他家人因为各种原因没回家。直到当天下午4时许,康敏的姐姐从朋友那回家,才发现了残忍的一幕:母亲倒在厨房里,喉咙多处被刺穿,身上伤口达七处,父亲和孩子也倒在血泊里。最后只有孩子幸存,但至今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康敏说,父母为人和善从来不与人结怨,与亲戚朋友关系也好,当天早晨7时许,还有好几个亲戚往家里打电话,但都没有打通。因为母亲平时经常会听不见电话,所以亲戚们也没有觉得怪异,“要是能早点发现,也许结局会好一些。”
第一次报警
被定性为非法入室
男子第一次入室时,康敏的大哥看到了男子的脸,并且识别了其口音,根据这些线索警察很快在系统里确认了男子的身份。此人为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人,此前因为盗窃两次入狱,今年5月12日刚从监狱出来。
康敏表示,第一次报警之后,警方并没有将案件定性为盗窃或者刑事案件,而是定性为非法入室,理由一是男子入室之后并没有抢劫盗窃的行为,二是家属受的都是皮外伤。
对此,康敏的家人并不这么认为。歹徒很凶狠,用螺丝刀将大哥身体多处捅伤,这样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治安案件,第一次报警后家人多次强调担心该嫌疑犯还会作案,希望警察重视,早日抓到凶手。
7月24日,康敏的嫂子打扫卫生时,在三楼床底再次发现疑似作案工具,手电筒、手套、螺丝刀等,于是家人第二次报警,希望引起警察重视,可以早日将人抓捕归案。再次报案后,警方将工具取走。
嫌疑人胆子大
受害人面前“很淡定”
在康敏家人的印象里,凶手除了凶狠,还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特别的“淡定”。在7月22日与康敏哥哥搏斗之后,并没有迅速逃窜,而是大摇大摆地从门口出去,然后骑上摩托车走了。
在小镇居民陈先生的印象中,曾春亮比较外向,看上去挺正常,和朋友在一起会打打小牌,一起在饭店吃吃饭,对于服刑经历,身边人会打趣,调侃他几句,曾春亮看上去也不在乎。
陈先生在与曾春亮的交往中得知,曾春亮出狱后也试图找过工作谋生,但不管是朋友介绍的还是自己找的,都没有进行下去,要不就是嫌工资低,要不就是嫌累。陈先生讲述,从6月7日开始,曾春亮在镇上断断续续住了一段时间。
不过,陈先生从一个开酒店的朋友那得知,8月6日晚,曾春亮想要入住朋友在镇上的酒店,办理住宿手续时,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发现曾春亮手上有一个刀疤,就让他出示一下身份证,“他说身份证不在身上,没带。”然后,曾春亮就骑着摩托车离开了。
谁也没想到两天后,他又出现在康家,并且做出了如此残忍的事情。
当地警方发布的悬赏通告。
受害者家属质疑:
第一次报警后警方采取了哪些行动?
从7月22日受害者家属第一次报警,到8月8日案发这18天内,除了确认过嫌疑人的身份,警方到底有没有采取行动呢?还是采取了行动没抓到人?
如果属于治安案件是否有处罚?是否警告?是否拘留?还是仍在寻找曾春亮?从7月24日再次报警之后,7月25日当地的刑警队前来家中取走疑似作案工具,康家人就再也没有收到警方那边传来的任何消息。
康敏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7月22日之后,小镇有不少人看到过曾春亮的身影,“而且我们也问了嫌疑人老家那边的人,都说没有看到过警车去村里,也没听说过警察有去村里搜查。”
7月22日到8月8日期间,居民陈先生见过曾春亮两次,第一次是在7月22日当天。陈先生和朋友看到曾春亮手臂受伤了,问其怎么回事,对方说骑摩托车摔的。案发后他才知道,曾春亮是和康敏的哥哥搏斗后受的伤。陈先生最后一次见曾春亮是在8月7日,他们在同一家早餐店相遇,“当时他吃早餐没钱,还是别人帮忙付的。”
8月8日惨案发生后,当地警方已经将案件定为重大刑事案件,发出悬赏通告,通缉嫌疑人曾春亮。
因盗窃坐牢八年,出狱不到三个月
8月10日,江西乐安山砀镇厚坊村一名村干部告诉记者,7月26日,警方前往曾春亮家进行抓捕,但没有抓到。此外,该村干部介绍,曾春亮此前因盗窃罪入狱,今年5月刑满释放后找到村里要求开办采石场,但因其没有办理相关证件被村里拒绝。此后,村里介绍他去附近工厂上班,但曾春亮嫌弃工资太低没有去。
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嫌疑人曾春亮此前曾2次入狱,于今年5月刑满释放。
2017年6月12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号为(2017)浙07刑更1896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罪犯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出生,汉族,文盲,现在浙江省金华监狱服刑。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7日作出(2013)台路刑初字第15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曾春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浙江省金华监狱于2017年5月24日对曾春亮提出减刑八个月建议。金华中院经审理查明,罪犯曾春亮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纪守法,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完成劳动任务,本次考核期间获得六个表扬。罪犯曾春亮尚未履行生效判决所判处的财产刑义务。裁定对罪犯曾春亮准予减刑七个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2019年曾春亮再次申请减刑。
2019年8月26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号为(2019)浙07刑更2658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对罪犯曾春亮不予减刑。法院审理查明,罪犯曾春亮至今仅缴纳罚金人民币600元。另查明,罪犯曾春亮系累犯。
从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到此次案发,曾春亮出狱尚不满三个月。
乐安警方在通报中提到,现查明曾春亮已往乐安县山砀镇周边地区逃窜,如有该人线索请及时与乐安警方联系,警方将对直接抓获嫌疑人或为抓捕提供直接线索者奖励人民币伍万元。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上游新闻、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