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被害案”凶手熊志城被执行死刑,家属将起诉涉案景区
新京报讯(记者 常卓瑾)8月13日,新京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谭先生处获悉,“浙大女生被害案”的被告人熊志城于7月28日被执行死刑。2018年11月13日,英国留学回国的浙大本科生谭某某在杭州飞来峰景区遇害。
新京报此前报道,杭州市中院经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连续多日至杭州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被害人谭某某,将其杀害。
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二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11月11日,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今年8月13日,被害人父亲谭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凶手熊志城已于7月28日被执行死刑。谭先生称,下一步他将起诉涉案景区,“我可以放弃赔偿,但要求飞来峰景区给我公开赔礼道歉,并对相关管理缺陷进行整改。如果景区没有管理缺陷,凶手不会选择这里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