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跳楼截瘫离婚案,当事人:下周一指认嫌犯后判离婚
针对“女子遭家暴跳楼截瘫离婚案”,7月24日晚,当事人刘女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法院通知她下周一前往看守所,待其指认犯罪嫌疑人后,作出离婚判决结果。
同日晚,河南商丘柘城县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女子不堪丈夫家暴跳楼截瘫”相关案件。该通报称,施暴者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被逮捕,现羁押于柘城县看守所;被打女子刘女士起诉窦某某离婚案,将择期宣判。
该通报载明,6月5日,刘女士通过网上立案,起诉与窦某某离婚。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于双发调节意见分歧较大,法院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
刘女士7月24日上午还称,目前当地法院已联系她重新提交因遭窦某某故意伤害的伤情鉴定报告以及殴打监控视频,将尽快做出离婚判决。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针对女子家暴跳楼一年没能离婚一事,柘城县人民法院回应称,刘女士未在遭受家暴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按照离婚案件的程序,当事双方需要经过诉前调解的过程。目前诉前调解已经结束,此案正在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