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永年大队在城区增设严格管理路段,并对永年区城区交通秩序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增设严格管理路段
对严格管理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管理。具体路段公示如下:
其他严格管理路段仍按2022年3月9日《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关于公布全市严管路段的通告》执行。
二、交通秩序整治
(一)城区内停放车辆应按以下规定有序停放:
1、主次干道施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机动车必须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线内。
2、停放在停车泊位内的机动车必须按照停车泊位内指示方向顺向停放,停车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压停车泊位标线,严禁逆向停放。
3、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将道路停车泊位挪作它用或长时间停放车辆(包括报废车辆)。
(二)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违法停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三)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永年区大队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