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复
“我为群众办实事”平台收到群众留言后,区委网信办将群众反映问题交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答复如下: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与七里店村委会联系,了解该地块权属情况。通过系统查询该地块为一般农田土地,属七里店村集体土地(闲置开荒地),村委会在2020冬季为环境扬尘治理裸土裸地栽植了速生杨树木。同时并致电回访联系发帖人了解砍伐树木情况。经现场勘测鉴定,距地面约30厘米处砍伐树木8棵,测量直径约为8厘米。查阅单位林业主管科室没有办理七里店相关其他个人采伐证,属个人滥伐非法采伐树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2款、《河北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第2项的规定,现责令开荒种菜农户补栽滥伐的树木8株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