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告诫约谈、守牢安全底线
召集全区药店、大型超市和医疗器械企业负责人召开药品、医疗用品价格约谈告诫会,要求各药品、医疗用品经营者务必承担起社会责任,多方筹措物品、药品,保障市场,坚决杜绝违法涨价、囤积居奇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电话约谈或面谈医药用品经营商家200余家。
二、全面深入检查、共促消费公平
组织该局执法人员重点对各零售药店等经营者口罩、抗病毒药品等药品及医疗用品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76人次,检查药店410家(次),发出告诫通知共200多份,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积极协调货源、保障供药需求
要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一是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拓展采购渠道,多措施组织货源,做好疫情防控药品的储备,保障广大群众基本购药需求;二是要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增强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三是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对接、共克时艰,做好医疗物资储备;四是要切实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合理按需购药、安全用药,不盲目囤药,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消保科负责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的管理,保持高度敏感性,24小时电话响应,严格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分流、处置、反馈,保障群众诉求妥善解决,严防严控药品消费安全风险,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尽最大努力保持疫情防控医药用品价格总体平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切实保障人民安全放心消费。同时,将及时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政策、法规、措施进行梳理汇总,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