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永年区交运局“借执法之名行创收之实”,对一擅自改装车辆执法不当。经核实,永年区交运局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检查任务时,发现某车辆与《道路运输证》上的车辆照片不一致,属于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并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依法给予其责令改正并行政处罚。该车的违法行为不能同时满足《邯郸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处罚事项清单》的适用条件,不适用首违免罚。
下一步,永年区交运局将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普法”,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当事人加强教育,杜绝以罚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