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回复
“我为群众办实事”平台收到群众留言后,区委网信办将这两个群众反映问题交办区教体局。该局安排相关科室进行研究办理,具体答复如下:
一、请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监护人携带居住证和学生及家长的户口页于8月中旬到区教体局教育科进行登记,教育科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适时为学生安排学校入学就读。
二、初级中学招生根据“三对口”原则进行招生,即小学对口、住址对口和户口对口,对不符合“三对口”原则的学生可八月中旬由监护人携带购房合同、家长户口及学生户口页到教育科进行登记,教育科将根据学校学位予以安排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