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人民群众禁燃烟花爆竹的公开信
广大居民朋友们:
随着春节临近,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易发多发时期,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大气污染、垃圾遍地、噪音扰民等安全事故、健康危害和环境问题。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永年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附后),通告规定,永年区全年、全行政区域,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内容规定,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二、永年公安将开展不间断的巡逻巡查,凡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不买卖、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举报电话:110。查证属实的,将给举报者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永年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与安宁,需要全区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自觉遵守我区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践行绿色、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永年区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通告】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春节临近
永年公安郑重提醒
防火、防盗、不要放炮
切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