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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永年区推进殡葬改革告知书

来源:网信永年编辑:保存2021-05-21 09: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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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永年区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区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殡葬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全区广大群众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得在城乡道路上撒烧纸钱和逝者遗物。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倡导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

  二、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村两委干部及直系亲属死亡必须带头实行火化,火化后不得土葬或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建豪华墓碑,不得在林区、景区等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殡葬祭祀陋习,倡导火葬,自觉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革除丧葬陋习;带头宣传殡葬改革。

  三、全面落实殡葬改革政策,严禁以罚代化。各乡镇要颁布政府通告,强化政策宣传,做到死亡名单及时上报,死亡一例火化一例,严禁以罚代化。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将把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行为,依纪严肃查处。人社、财政部门要严格依据民政部门火化证明发放丧葬费、丧葬补助、抚恤金等费用,对违规办理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主动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转变思想,破除陋习,积极行动,以实际行动为我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殡仪服务电话:15933882185

  举报电话:0310-6835982

  永年区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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