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 年 区 网 信 办
永 年 区 公 安 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网络谣言的
通 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社会各界都在为疫情防控做出自己的贡献。但仍有个别不明真相的网民和平台运营人员,利用微信和网络平台散布关于我区疫情及相关工作的不实信息,误导广大群众,对全区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严肃宣传纪律,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清朗网络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对网络信息要认真甄别、科学分析,相关信息要以党委、政府官方发布为准,对未经证实的信息要自觉做到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已经发布和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全区各类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自媒体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要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坚决杜绝虚假信息。
四、对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五、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六、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传播正能量信息,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信息。
举报方式:
永年区网信办
举报电话:0310—6601006
电子邮箱:ynqwxb@163.com
永年区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