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我们听过租房的、租车的、
甚至是租对象的
但是你有听过租微信号的嘛?
最近
一种新的“赚钱”方式横空出世
那就是出租帐号
只要把QQ、微信帐号租借出去
每天就能坐收几十元的酬劳
冷静,先别心动
“租借微信号”其实是陷阱!
你仔细想一下:
人人都可以免费注册、使用的微信
他们为什么要租呢?
下面,跟警小编来看一看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件简情
近日,永年警方在侦办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嫌疑人所使用的微信号并非本人。民警根据线索,迅速侦查,发现该微信号主人是永年区的韩某。
经进一步工作,民警确认韩某以每次40元的价格把自己的微信号先后四次出租供嫌疑人使用,共获利160元,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6月29日,永年警方经缜密侦查,成功将韩某抓获归案。
原来,韩某听同学说,出租微信能“赚钱”,没有工作的韩某便想着赚点“外快”,随后经人介绍,加入了一个微信群,对方表示只需登陆微信电脑端加群发广告,不会打扰到韩某的日常使用。韩某心想,只将微信租出去就有钱赚,而自己也不用做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事,便同意对方租用自己的微信。
此后几天,韩某在手机上看到对方在PC端登录,更换了头像和昵称,疯狂建群添加好友,并发布刷单兼职等信息。
几天后,韩某的微信号因被多人投诉涉嫌有诈骗行为被永久限制登录,其微信号导致受害人被骗8万余元。
目前,韩某已被永年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之前
永年警方多次提醒广大群众
不能将银行卡、对公账户租给别人
那很可能会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帮凶
现在看来
把微信租给别人
同样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其实
租借账号是不法分子账号被封想出的办法
记住
天上不会掉馅饼
掉下来的是“陷阱”
千万不要贪图小利而被不法分子利用
最终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永年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应增强个人安全保护意识,不要将自己微信、QQ号、身份信息、银行卡等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防止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不仅给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自己也终将会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承担法律责任。
(平安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