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办理丧葬事宜须在葬礼结束后一个月内作为书面报告,办理结婚事宜租借车辆不得超过6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给婚丧喜庆当事人祝贺、随礼、帮忙……近日,永年县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党政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狠刹婚丧喜庆事宜中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大摆宴席、铺张攀比,不得多时间、多地点分期分批宴请,不得通知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不准通知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不准通知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不得接受其赠送的现金和物品,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相关费用,不准接受近亲属以外人员的现金和物品,不得违规使用公车,租借私人车辆不得超过6辆;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办理婚嫁喜庆事宜至少七日前、事后十日内书面报告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丧葬事宜及时报告,必须实行火化,不准在大街搭建灵棚,不准二次装棺。
同时,该县还严禁党员干部用公款向婚丧喜庆事主赠送现金、物品,不得在工作时间、利用公车去向婚丧喜庆当事人祝贺、随礼、帮忙,不得参加近亲属以外人员的订婚、换书、尝菜、请总理、婚礼、宴会等活动。 为确保《规定》落实到位,该县在要求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婚丧事宜中使用车辆、婚宴进行情况、礼单等进行检查,并畅通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规行为,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