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邯教〔2023〕121号)和《武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武教体〔2023〕29号),结合城区实际,现制定2023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对象
1.小学: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类别
(一)小学一年级
1.城区有合法房产:父母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经商户和进城务工人员:父母在我市城区开办工厂、经营公司或个体经商以及父母双方进城务工,在原居住生活地确实不具备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1.城区有合法房产:父母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2.经商户和进城务工人员:父母在我市城区开办工厂、经营公司、个体经商或父母双方进城务工,在原居住生活地确实不具备监护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原则、报名材料及办法
(一)城区小学
1.招生原则。公办小学坚持“相对就近、均衡生源、免试入学”原则,以实际合法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就近划片招生,严格按招生计划招收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2023年新招收一年级不得出现56人以上的大班额。特校、体校招收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2.严禁择校。对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要进城就读的,要遵循“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尽可能安排到居住地片内学校,对条件缺失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严格制止借打工为名、虚开务工证明、学生入学后转而流入小饭桌造成安全监护缺失的择校行为。
3.报名材料:
(1)城区有合法房产适龄儿童:
①学生和家长户口本(适龄学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不清的需父母结婚证和学生出生证明等辅助材料)。
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票+购房缴费票据等有效证件;(集体房产、单位自建职工房、廉租房住户还需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始购房票据+银行流水、与住建局签订的廉租房协议等;二手房产未过户的需原始购房票据+银行流水。购买二手房时间应为自报名首日开始上溯6个月以上)。
③近3个月的水、电、气和暖、物业等缴费凭证(网络缴费的,网络缴费记录截图,截图要涵盖户名、户号和地址)。
(2)经商户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①学生和家长户口本(关系不清的需父母结婚证和学生出生证明等辅助材料)。
②经商户需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注册时间为自报名首日开始上溯6个月;近3个月进出货流水凭证及水、电费缴费凭证;公司或门市详细地址(作为纳入学校招生范围的重要依据)。
③进城务工人员还需父母双方经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的劳务合同、社会保险手续。劳务合同签订时间为自报名开始首日上溯6个月;或务工证明、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租房合同、房主房产手续、近3个月的水、电、气和暖、物业等缴费单。
对于条件不足的进城经商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调剂到城区周边学校或回原籍就读。调剂方案为:以中兴路和中山大街为十字界限,东北部可到东长远、河渠小学、骈山小学就读;西北部可到杜庄、东马庄、西马庄、东广村、西广村小学就读;西南部可到南小河小学就读;东南部可到西长远、南小河、安庄小学等就读。
4.信息核查
城区小学为招生主体,学校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登记,学校成立核查小组查验证件、家访核实信息后,城区小学分类组档,拍照上传户口、房产证和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并将分类汇总名单及相关电子档案报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组织人员复审,确定招生名单。
(二)城区初中
1.招生原则。2023年初中学校招生不得出现56人以上的大班额,严格杜绝初中学校擅自招收掐尖生、借读生。公办初中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原则,以实际合法居住地为主要依据进行招生。
2.招生范围。二中、五中、实验中学、西岭湖中学招收城区划定范围内有自家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紫旭中学、第八中学、第十一中学、团城中学招收具有城区小学学籍但没有自家产权住房的个体经商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此类学生根据初中招生范围可选择对口初中就读,也可回原籍初中就读);特校、体校招收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3.材料:
(1)学生和家长户口本(适龄学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不清的需父母结婚证和学生出生证明等辅助材料)。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票+购房缴费票据等有效证件;(集体房产、单位自建职工房、廉租房住户还需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始购房票据+银行流水、与住建局签订的廉租房协议等;二手房产未过户的需原始购房票据+银行流水。购买二手房时间应为自报名首日开始上溯6个月以上)。
(3)近3个月的水、电、气和暖、物业等缴费凭证(网络缴费的,网络缴费记录截图,截图要涵盖户名、户号和地址)。
4.材料说明
(1)户口本用于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入学儿童年龄,对于户口关系不明确的需要子女出生证明、结婚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用于证明居住地的真实性。
(3)近3个月的水、电、气和暖、物业等缴费单用于证明是否实际居住(水、电费未在营业厅缴纳的可使用网络缴费截图,截图要涵盖户名、户号和地址)。
(4)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社会保险、务工证明、居住证等用于证明进城经商或务工的真实性。
(5)“近3个月”是指:2023年5月、6月、7月。各种有效证件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5日。
5.信息核查
(1)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城区初中学校为招生主体,结合城区小学,对城区小学毕业生逐一核查信息。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在毕业小学进行登记初审,城区小学按照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分类初审、组档,将分类汇总名单报武安市教体局。待审核小组查验证件、家访调查、核实信息后,按房产所在招生区域划拨到相应初中学校。城区进城经商和务工随迁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登记学生升学意向,按对口方案到紫旭中学、第八中学、第十一中学、团城中学或回原籍初中就读。
(2)城区有自家产权住房的农村小学毕业生。
没有在城区上小学,但在城区有自家房产并已实际居住的农村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乡镇中心学校、农村市直小学进行登记初审。由乡镇中心校、农村市直小学按照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分类初审、组档(含有武安市户籍,非武安市学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将分类汇总名单报武安市教体局。待审核小组查验证件、家访核实、核实信息后,按房产所在招生区域划拨到相应初中学校。没有武安市户籍、学籍,但在武安市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可携带上述相关手续到武安镇中心学校审核登记(地点:武安镇政府四楼)。
6.有关说明
(1)武安市第五中学2023年初一新生根据本部实际办学条件结合安瑞小学校舍,解决新生入学问题,一律不安排住宿。
(2)淑村镇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对口升入白沙学校。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采取随机派位的招生方式,由武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电脑随机录取使用邯郸市统一平台(软件),随机派位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予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按计划招生。教体局将按照上级要求负责对民办初中学校新生学籍进行注册。
五、组织实施
(一)登记审核
城区各小学负责对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报名入学材料进行登记审核。各初中招生学校结合毕业小学、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对六年级毕业生升学材料进行登记审核。
(二)实地核查
城区各小学负责对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进行家访核实;各初中招生学校结合城区小学对审核通过的小学毕业生进行家访核实。
(三)市级复核
城区小学、初中所有核查结果,分类汇总,登记造册,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在小学留存有关资料,由市派审核组复核后,确定招生结果。
(四)公示名单
城区各小学将一年级招生名单和六年级升学名单在校门口分类别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经市教体局核实招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强化监督
为确保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城区中小学的招生工作,紧盯热点学校、材料审核等关键环节和重点人、重点事,及时及早发现问题,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相关人员将从严从重处理,杜绝人情招生、违规招生,真正实现阳光招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在向阳路小学设立武安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各学校是招生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相应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把招生纪律关。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办公室,公开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加强招生政策宣传,服务周到热情,确保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高效进行。
(二)强化政策宣传,细化招生方案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尤其是大班额化解工作政策和城区学校学位紧张形势;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将招生工作做实做细;要制定招生工作应急预案,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招生期间,各学校要强化招生值班工作,确保咨询渠道畅通。
(三)严把入学条件,规范招生程序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计划、范围和招生程序招生,招生涉及到有异议的各类证件要安排专人到相应部门核验,并进行家访、入店等现场核查,确保证件的真实性。
(四)规范学籍管理,严禁生籍分离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办理学籍手续,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民办初中学校和热点公办学校由市教体局负责对新生学籍进行注册。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无学籍造成的责任由招生学校承担。
(五)严禁违规招生,严肃执纪问责
市教体局将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给予年检不合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市纪委监委、市教育体育局对招生工作组织不力,秩序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一把手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2.2023年城区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
3.2023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表
4.2023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材料清单
5.2023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武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3日
■来源:武安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