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身为企业员工
竟利用职务之便
收受他人“好处费”
近日
武安公安经缜密侦查
破获3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有力地维护了辖区企业的合法利益
案件回顾
2023年4月,武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走访服务企业过程中,获悉某企业采购部业务员白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好处费”。
获悉线索后,民警立即介入调查。经查,自2018年至今,犯罪嫌疑人白某在采购铁精粉、团球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多名供应商索要或收受好处费,共计8万余元。
2023年5月,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某钢铁企业报案称,该公司原料采购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名供货商回扣、好处费。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经查,2018年7月至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担任经营部原料科辅料采购员及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名供应商贿赂16万余元。
2023年7月2日,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某钢铁有限公司报警称,该公司焦电分厂设备科长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供货商好处费。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经查,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非法收受多名供货商贿赂13.6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王某、李某某等三人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