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一旦轻信将身陷囹圄,沦为犯罪团伙的帮凶,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近些年
不少涉世未深的年轻人
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为了获利出租、个人手机卡、银行卡
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殊不知他们已经跌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深渊
终将接受法律的惩处!
01
典型案例
年轻人李某某在手机刷视频中,发现一条视频,说可以兼职赚钱。心动之下,李某某通过视频上的信息,添加了诈骗分子好友,根据“好友”的操作,为境外诈骗集团搭建简易“GOIP”设备。同时,李某某还拉拢他人,收购手机卡,通过“GOIP”设备帮助境外诈骗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近日,武安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了该“GOIP”电诈窝点。随后,民警经大量工作,成功将以李某某为首的4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目前,李某某等4人已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典型案例
年轻人冯某在浏览网站时,看到一条收购手机卡的信息。
卖手机卡就能赚钱?虽然意识到收购的手机卡可能被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为了轻松获取报酬,冯某仍铤而走险办理多张手机卡给王某。尝到甜头后,在利益熏心下,冯某竟主动加入王某所在团伙成为“收卡人”。
近日,武安市公安局经大量工作,成功打掉该收卡团伙,抓获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岳某某、任某某、冯某被依法治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个人的银行卡、电话卡等物品,出租、均属违法行为,“两卡”被出租(借)后,很容易变成犯罪分子,特别是电信诈骗分子的牟利工具,而出租、“两卡”的人员也很有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请广大群众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切勿为蝇头小利出租、转借或银行卡,银行卡一旦丢失,应及时挂失并补办,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